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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物业管理师报考简章

发布者::陈老师   发布时间: :2010-01-14 18:16 浏览次数: :

考试简介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六十一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2002]3号),对物业管理人员统一鉴定作了详细规定,决定在全国展开物业管理师统一培训及考核工作。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物业管理师是指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员。
  职业能力特征:
  应具有一定的观察、分析、判断和计算能力,以及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08年开展四级、三级、二级的全国统一鉴定
 申报条件                                      
(一)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备注:在校本科大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申报,具体事宜请同陈老师联系。
   (三)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考核方案

职业
等级
鉴定内容
题型
题量
答题方式
原始
成绩
配分
比例
物业
管理员
4-3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
10%
理论知识
100
90%
技能操作
情景、案例等
 
纸笔作答
100
100%
2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10%
理论知识
100
90%
技能操作
案例分析、
方案策划
 
纸笔作答
100
100%
综合评审
论文撰写
 
口头或书面答辩
100
100%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20日
 报名方式                              
到福建师范大学职业资格鉴定站报名:福建师范大学职业培训中心、福建师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福建师大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站是经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福建师范大学批准成立的省级鉴定、培训机构,专事组织报名、职业培训、考前辅导、鉴定考核等具体工作,该中心现能受理福建省各县市国家职业资格报考与培训工作并安排考生在考生所在地全国统考点参加全国统考。
一、在校生报名方式
     在校生请于3月20日前到师大新、老校区鉴定站报名,三级交报考费240元,补考理论的交40元,补考技能的交100元。提交材料如下: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2)、填写《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提交两寸黑白照片3张,一寸黑白照片2张。
    备注:补考的同学只需提交《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一份,两寸黑白照片1张,一寸黑白照片1张。
二、社会考生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选择现场报名的社会考生请于3月20日前到师大新、老校区鉴定站报名,三级交报考费240元,二级交报考费240元,二级同时另交论文综合评审费350元。考试补考理论的交40元,补考技能的交100元。具体报考提交材料如下:
    (1)、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2)、填写《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提交两寸黑白照片3张,一寸黑白照片2张。
    (4)、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部门的盖章证明,样本如下:
 

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码为*****,****月至****月在*******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备注:补考的同学只需提交《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一份,两寸黑白照片1张,一寸黑白照片1张。
 培训推荐                              
(一)三级培训推荐
 
(二)二级培训推荐
 考试时间                              
★统考时间: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现实行“统考日”制度。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5、7、9、11五个月进行。
  2008年“统考日”为3月21、22、23日,5月16、17、18日,7月18、19、20日,9月19、20、21日,11月21、22、23日。
    ★鉴定考试:
  鉴定考试一年两次,上半年5月份考试,下半年11月份考试,具体考试时间每年略有不同。2008年考试时间为:
 
日期
职业名称
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5
17
11
22
物业管理员
4-2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技能操作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鉴定中心确定
4-3级技能操作考核,部分播放录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模拟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物业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理论和技能有一门不合格者,可在两年内申请补考一次。
 资格认证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鉴定,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该证书证明了持证者具备了能从事该职业的工作技能,符合国家就业准入职业规定,是求职的“通行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和兑现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统一电子注册并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查询www.fjosta.org.cn 。
    物业管理员颁发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助理物业管理师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物业管理师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
  注:该项目为劳动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只能通过培训机构代报名。
 证书样张 
一、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封面
二、三级证书首页
三、三级证书第二页
四、三级证书第三页
五、三级证书尾页

报名地址(旗山校区):福建师大理工3号楼110室,联系电话:22868138 咨询QQ:有事儿您Q我!
报名地址(仓山校区):福建师大物光学院一楼(师大游泳池对面),联系电话:83426524,83887887 咨询QQ:有事儿您Q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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